19.11.06

公共活例在瑞士 [完結篇]



在《History of the Poster》(1971) 第一章《The Character and Function of the Poster》,瑞士平面設計先驅 Josef Müller-Brockmann (MB) 用以下兩段文字作開場白和結尾。
Posters are barometers of social, economic, political, and cultural events, as well as mirrors of our everyday lives.
The task of the poster should not, however, be limited to mere communication between producer and consumer, but should also improve the aesthetic sense of its viewers, thereby making a contribution to their artistic awareness and their awareness of their follow human beings. The poster, which nowadays is present everywhere, has long been an important element forming our environment.
我覺得,不單只海報,其他種類的平面設計,甚至其他設計範疇,均俱備同樣的特質和功能 (若有異,則在程度上)。過去一個月在這裏分享的小小瑞士公共活例,或多或少驗證了 MB 的說話。不論海報、路標、鈔票,都是功能與美感集於一身,構成一種正面的瑞士風格。這說明了瑞士設計師的優良水平外,同時,亦說明了「買 / 用設計」的人之高水平。這兩點,不難察覺,亦差不多人所共知。然而,我想帶出的主題,不盡在設計者和客戶身上,而是他們倆者之間和之外的關係和環境。

較早前,在鄰 blog 跟網友討論了一陣子西方與港產電影的海報,大家都疑惑為何兩者之設計語言和品質可以相差如此遠大。同一齣電影,本地版往往客觀地比外地版醜,難道康港人對醜怪事物寬容度較高?又或者,不夠醜的話,不能引發港人消費意慾?!在討論未段,我扮看得通透地說了一句:好明顯,問題不在設計者能力上,當然,亦不盡是客戶的問題。兩者之間和之外的因素,往住是華人社會所忽略的呢。於是,網友倪承坤問道:希望學子日後能撰文講解一番,盡釋倪心中之疑問。答應了,便借此題嘗試講講自己的小觀察和一直想寫下來的小想法吧。

設計品樣衰、不合用、低水平,傳統上直覺地會將責任推卸予設計者。行內人,知內情,視點較立體,卸責對象亦多一範,客戶。好設計,多出自好設計者和好客戶。差設計,衍生方法則較多元,不論設計者或客戶,好加壞,壞加好,壞加壞,結果都離不開差字 (這反映出好的可貴和難度)。可是,世事就是如此簡單直接嗎?參與者就只得上述兩者嗎?責任又是否應該只落在他們身上呢?我認為不是的。

很多有經驗的同行都意識到,設計者與客戶之間常存在着一些矛盾,一些設計者覺得對客戶有利的,客戶偏偏覺得是大毒草。任設計者口才、presentation skills 如何了得,如何明白客戶的風格和心理,兩者的關係有時總好像快要分手的情侶似的。若硬來結婚生仔,關係最終難以維繫,子女 (作品) 身心健康 (質素) 也恐怕難保。如此錯配,我認為,責任不盡在任何一方。

康港社會,康港人,長期忽視文化藝術創意培養,自然文藝知識貧乏觸覺笨拙,對以上「擇偶技巧 (雙向)」順然感到陌生,手忙腳亂,錯誤頻生。九年的基礎教育視美術為三四流科目,可有可無;公開考試制度扼殺創意居功至偉;設計學科職業培訓化 ... ... (下刪百字)。凡事求實用、求回報、求利潤、求效益,社會高度以經濟發展為終極目標,市場需求以外的精益求精變得多餘無價值。閒情逸致、寧靜平和、慢條斯理皆被貶為負面的態度和行為,試問,誰 (不幸地包括設計者、客戶和大眾) 又會有多餘雅興去了解「三四流科目」的真正意義、作用和運用方法呢?錯配 —— 做設計的選錯客,做客的用錯設計者 —— 在這條件下,無可避免。這是設計者與客之間的困局。

設計者與客之外的環境因素,亦促成差勁設計的氾濫。環境之形成不只買家和賣家,還包抱有關教育、傳媒、傳統、經濟、政治、地域的各種連帶影嚮,這看似無厘頭,但其實息息相關。被它們影嚮了,可能我們還懵然無知。這「以外的」因素,時分秒地塑造着大眾的意識形態,直接和簡接地改變人們的想法和決定。醜的,在不同的意識形態判斷下,可以是美的;反之亦然。在市場大過天,(美學) 學術被看輕的地方,很多東西,可以被扭曲至遠離其原意呢。Design,設計,便是其中一個被嚴重扭曲了的詞彙。

... ... 社會對某事情的領悟扭曲了,教育將之傳下去,學的人沒以學術態度監察之,當真學了,又將之帶回社會,消費者便以為扭曲才是真理,非扭曲的不買,於是偽真理成為了社會共識 ... ... 循環着。怪責誰呢?教育麼?社會麼?市場麼?... ... 我覺得學生相對地最無助,最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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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港國際海報三年展》(下屆是零七年) 裏,每屆不乏優良的土產作品,但相對在街上看到的「日常用品」,比例上則始終懸殊。攪展覽推動文化固然是好事,應該繼續;但若以類似活動來助「設計者自慰」,我倒比較贊成花點精力在扭曲了的地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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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ly recommended —— 《數風流人物》。港台製作文化電視節目 (網上免費收看,粵語),不容錯過。

15 Comments:

At 21/11/06 4:21 am, Blogger 劉郁芳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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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1/11/06 4:24 am, Blogger 劉郁芳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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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1/11/06 8:01 am, Blogger 學子 said...

當人沒有能力去辨別好壞時,過多選擇和過於方便,可以是有害無益的。

'Computers are useless. They can only give you answers.'
Pablo Picasso

不過,我不覺得會有太多康港人明。

 
At 21/11/06 8:03 am, Blogger 學子 said...

倪,我答到你問題冇?

 
At 21/11/06 8:50 am, Blogger 劉郁芳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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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1/11/06 9:38 am, Blogger 學子 said...

倪,我答到你問題冇?(指我的本文有關「之間與之外」之說)

 
At 21/11/06 6:13 pm, Blogger 劉郁芳 said...

你履行諾言,還用上多天時間盡心寫文回答我,我本來就很感激。

不過,請讓我細想,再答你。

 
At 21/11/06 6:15 pm, Blogger 劉郁芳 said...

嚴格來講,你答了,而且沒有離題。謝謝。

 
At 21/11/06 8:05 pm, Blogger 學子 said...

牛,感謝!其實,應該不少人都知道問題的癥結處,但可能問題太巨大,要解決可能性微,因此,「折衷主義」成為了主流取向 (一句「冇法啦,唯有咁咁咁」攪掂,「靈活醒目變通」也?)。

你好事近,待我回港再跟你詳談吧! {{ : )

倪,不用客氣。我愛極討論,art & design 根本就係一種 argument。與其鼓吹沒有理性的「和諧」,我寧願理性地「爭拗」 。

 
At 22/11/06 12:28 am, Blogger ablogaday said...

> art & design根本就係一種argument。

講得無錯!其實唔單止art & design係,所有學問都係,尤其響「後現代」,好多學問都唔理好醜,只為要顛覆前人做落既學問,咁謂之多元文化...

 
At 22/11/06 1:39 am, Blogger 學子 said...

在沒有真理的前設下,不斷顛覆變得理所當然;但是,我仍然天真地相信,在某些範疇裏,是有真理的,而且它是越辯越明的。

有時覺得,「多元」是彰顯造物者大能的一種方式 —— 祂創造「萬物」嘛!同樣地,Creativity 也是 Creator 的一種獨特屬性,所以相當怕某些所謂創作人自稱「Creator」(或稱作品為「creation」),太自負了吧。學效造物者還學效造物者,但唔該謙少少,please!

 
At 22/11/06 2:51 am, Blogger Ray said...

>在沒有真理的前設下,不斷顛覆變得理所當然;但是,我仍然天真地相信,在某些範疇裏,是有真理的,而且它是越辯越明的。


>尤其響「後現代」,好多學問都唔理好醜,只為要顛覆前人做落既學問,咁謂之多元文化...

同意。為顛覆而顛覆本身就是一種非理性的行為。顛覆本來就是為了從argument中找出真理。但強行把不同角度的觀點套用在其他事或物,企圖顛覆傳統,同時將其視為新思維並且"Creative", 巧立名目之餘實在不敢恭維。

 
At 22/11/06 4:28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學子,

能提供"鄰 blog 跟網友討論了一陣子西方與港產電影的海報”實例嗎?

thanks in advnace!

 
At 22/11/06 8:23 pm, Blogger 學子 said...

那是在鄰 blog,21thfriend.blogspot.com,的 cbox 留言版討論的,所以應該找不到月前的記錄了。抱歉。

可能他日大家會再命題討論 (因為的確是上佳地獄料),到時再在這裏賣廣告吧。

 
At 23/11/06 5:41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可惜.....thanks any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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