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05

78

好恐怖的恐怖襲擊翌日,本來想留在家中準備搬屋的事,又安全又寫意,但由於要繳交下一處住所的按金,只好戰戰兢兢地前往其中一處爆炸現場 —— Russell Square (羅素廣場,「羅素搖搖」的羅素?)。


�巴士被炸個烯巴爛的事發地 —— Tavistock Square (塔維斯托克廣場) —— 相距學子下月要搬往的宿舍,只有約五分鐘的步行路程。今午那裡到處都是警察,封路封到好似週日中環咁。想走近案發現場(上圖),原來整條街已經完全被封鎖了。從街口遠眺,只見一塊高高的屏障,報章中的碎(肉)片遍地畫面,一一欠奉。

沿途,沒有香燭冥鏹,或喃0麼呵哩陀的牌匾;有的是路旁代表慰問的一朿朿鮮花(下圖左),襯托起警方的「絲帶」,倍覺悽愴。辦理完宿舍的事,見時間尚早,決定到不遠的另一案發現場 —— King's Cross (英皇十字路) ——八卦下。行行下,在一個巴士站的廣告箱中,看見一張舊海報(下圖右),是倫敦交通部的宣傳品,就感慨起來。感慨當然包括昨日的慘劇,但我想說的是 —— 那海報的idea真的很上乘!... ... 法律上,英國是行普通法的,即被告在被定罪之前,是無罪的。但在海報中的各嫌疑犯 —— 皮包手袋,是先被定罪的,「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這種中式的法治精神,完全表達出件事,message 出,易明,幽默非常!全大草的 guilty 確是棒!棒!棒!(比起家鄉的西瓜人教搭巴士要捉住扶手高招百倍!)



��到了 King's Cross,大樓下了半旗,記者處處(上圖),頭頂的直升機不停地盤旋著(下圖及紅圈),路面卻如常般車水馬龍。在報紙檔買了幾份報紙,感覺上有小小「應節」feel,真是不要得的形容詞(感覺)!(我0吾係人!)


�在附近一間叫「卓卓」的食店吃了一碗十分可口而充滿火辣滋味的星洲Laksa後,準備回家。在等車期間,見到肇事的同路線30號巴士經過(下圖)。登上前往 Liverpool Street (利物浦街,學子家附近)的205(下圖),不期然想到一幕幕如 Edward Norton 在 Fight Club 飛機上的妄想爆炸場面,心都寒一寒!學子發覺,一些乘客會留意一下身邊落車的人,有否留下任何東西。表面的若無其事卻難掩內心的膽顫心驚。


Liverpool Street (下圖)與 Aldgate (阿爾德蓋特)之間的地下鐵路亦有爆炸發生。回想襲擊的前一天,週三下午,學了差不多全部經過晒所有肇事的地鐵站,十多小時的出入,生死之差。今日的遊歷,如果與「沙士事件」相比,有如先到京華國際,後到威院、淘大、牛頭角。這些地方在事發期間,皆濔漫著一種無形的沉重氣味。


�̫�最後想提一提有關譯名的問題,學子發覺,各肇事地點的中文譯名甚為騎呢。阿爾德蓋特 (Aldgate, 粵讀「柯基t」)、穆爾蓋特 (Moorgate, 粵讀「摩基t」)、埃奇韋爾道 (Edgware Road)、塔維斯托克廣場 (Tavistock Square),下下五六個字,水蛇春咁長,讀都難讀啦!點記呀?加上,如果只曉得中文譯名,都不知道該如何跟當地人溝通!「Hi,司機,唔該去塔維斯托克廣場吖。」有如用慣中文版 Photoshop,去到用英文介面時,慢了50%。要與國際接軌,bilingual是必需的!(此親身感受是在與外藉同學傾談舊電影及外國名人時體會得來的)

2 Comments:

At 16/7/05 7:53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another perspective beyond translation, but photos

centralsaintstudent did take very good photos for us to remember the 77 event.

When I travelled around London in that few days, I do pay attention to whether there were mysterious box or bag left in the tube or bus too. It's actually a horrible experience.

But thanks God for granting us peace, if not......

 
At 23/7/05 5:03 am, Blogger 學子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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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logaday said...
> 最後想提一提有關譯名的問題,學子發覺,各肇事地點的中文譯名甚為騎呢...
我有一次上梁文道堂,佢講到某個姓Orange既甚麼出名家族,佢就將佢譯成「奧蘭治」家族,話如果譯成「橙」家族就更騎呢。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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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莘學子 said...
同意用「奧蘭治」,不用「橙」,因前者給予人們專有名詞的訊息。而用「阿爾德蓋特」譯 「Aldgate」,就過長啦!「阿(A)爾(L)德(D)蓋(GA)特(TE)」,用五個中文字譯一個只有七個字母兩個音節的英文單字,是否有點兒那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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