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創意
[ 悲歌起 ~~~ ]
[ 悲歌漸小 ~~~ ]
做設計,做人,正常嚟講都冇人想重覆別人所做的。乜嘢「新馬勒當拿」、「新李小龍」、「新周星馳」,冇乜邊個真係掂 (新馬師曾就例外)。冇咗自我,就算賺得全世界,都十分「枉為人」!
[ 悲歌繼續 ~~~ ]
朋友法蘭西施話齋:陳冠希真可憐,成鬼日成為剽竊抄襲設計的受害者,無啦啦又俾人嘲笑餐懵。
大哥璋的《好相似本地設計》近年所揭露的本地剽竊抄襲文化,膾炙人口。但日子久了,今日即使有人再話「阿邊個抄邊個」,已經不是甚麼光怪陸離的奇聞,大家好像都麻木了,習慣了。涉案人士和公司都繼續知名,財源滾滾,在創意行頭裏繼續「大展拳腳」。今次,Sean John vs 康港 Levi's 陳冠希 (見圖),第一眼,都打個突,「點解一樣嘅?呢啲唔只抄咁簡單喎?」,但望多兩眼,心情都異常快速地平伏下來,只係戥 Levi's 不值。斷不可能是拍搏頭 job 吧,咁俾人呃法,真冇面。畢竟,活在創意貧脊的「亞洲國際都會」幾十年,真係見怪不怪,話學子麻木不仁,都係咁話!
呢種「來路創意加工」,其實都唔係乜嘢「新興工業」。記得森虛、痰校長、張惡榮、梅菜芳年代,「改編歌」是家常便飯,甚至由無名歌手唱嘅「口水歌」都有其市場。將歐西東瀛紅極一時的金曲,譜上廣東歌詞,便能大賣,成為「十大勁歌」!經濟又得以熾熱發展,簡直係典型香港仔醒目食腦生財良方!雖然,當時本地創作都唔弱,Band sound 及其他歌者如盧氣廷等原創歌都質素甚高,但講「經濟效益」,點夠「改編歌」咁慳水慳力呢?就算今時今日,有啲所謂「本地原創歌」,有時都有熟口熟面感覺,口水味十足!正面啲睇,可能是某某作曲時被某某 inspire,或想向某某致敬吧!時代進步了,日光之下無新事,都冇話誰抄誰吧!
其實,將 creative 嗰 part 留給老外做,我們繼續一代一代世襲地當地球村裏的世界工廠角色,食住老本發展經濟,不是很好嗎?人家有甚麼,可抄的抄,可 franchise 的 franchise。起「腥光大路」、「敵視嚟」之餘,應該重新考慮之前話在海運大廈上蓋起的「Hong Kong Eye 摩天輪」,一於打造一個具世界水平的「世界之窗」。
「咁而家吹到大一大嘅各種創意全方位設計課程點算?食回老本,啲 course 咪冇用?」不用怕,計學子話,如果一嘢 cut 晒啲 design courses,會令到好多師表失業,咁樣唔係辦法。正如一刀切禁煙會令飲食業大受打擊一樣 (點解?問張宇人,唔好問學子)。嗰啲「設計課程」應該照辦,橫掂都唔係真係可以培育出設計精英,最緊要人人有書讀,暫緩雙失惡化,令莘莘學子享受校園生活,開開心心學設計!完成課程後,出來社會,自然有一股社會氣氛調較他們那不切實際和過份理想化的思想。香港人嘛,適應力好強嘅。
剽竊抄襲又唔駛坐監,又唔會名譽掃地。抄得好抄得偏門,分分鐘仲有獎攞,攞到獎,就會有名,有名就有客,有客就有銀!立品?等發咗財先啦!做事始終有先後次序,萬萬不可一步登天,本末倒置!
17 Comments:
傻既,d course點會無用呢,反正都係教電腦之嘛,學識左,抄起上黎咪更事半功倍囉~~識用scanner都好緊要架~~我就見過d resume "skills"果欄填埋 scaning 勒~~
好o野,咁都俾你搵倒佢抄邊度,冇睇到original仲覺得佢個design算幾好,原來係抄o既,其實睇返Lokomotive個site都幾唔錯,但今次要諗過,因為又可能唔知o係邊度抄返黎…
實在......唔形容啦。你有否更多資料?可能係時候update下網站。
:-p
章
撞鬼佢唔係抄咯已經,係影印(或者係好有心機scan完再trace返),你睇佢圖C同圖D兩條不規則線既彎位、孤度同斜度都係一樣,仲有灰色果四隻角。
i think they just used some SWF2FLA tool and then replaced Edison with the nigga.. haha... maybe it's edison's idea so that he can be the real nigga! haha..
Forward to Levi Hong Kong 吧!
一早起身,嚇然發現有成二十個 comment,好鬼高興啦,反應咁熱烈,點知睇吓睇吓,有啲唔對路!原來當中有十四個都係 junk comment!!!@£$%&*+!真衰格!無所不用其極咁騷擾人都得嘅!可惡!
同時,十分多謝上面七個有靈魂真實的「真人 comment」!
Thank you so mu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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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貓西西里,係啦,冠A真係幾慘,一心諗住型爆,點知𤓓爆!
朋友,同意。建議啲切雞學校,繼續攪港式切雞班,配合社會發展!雖然而家啲課程名稱有誤導成份,不過都支持佢哋原用具推銷力的舊名,否則,相信再傻都唔會報名!
Camus Yu,其實都係朋友報料,學子邊有咁觸覺敏銳。
菲力士,服未?
MELSON,勞煩晒!呢啲醜人都係做唔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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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呢個 levis' forward 比 原創者 ,
原創者可唔可以去告佢 ?
一個國家子民告另一國家商家 , 有無可能 ?
呢個真係 cap 得十足 , 好過份喎 !
另外 ~
我都試過用類似 sw 去解人地 d swf to fla ,
唸住話自己睇下野學下野咁...
但發覺有 d 係唔得的 , 尤其是越新既 flash version (flash MX 2004開始, MX 都仲有 D 解唔到...).
因為新既 flash 已經對自己既 script 有所 protect
定係會唔會 levis' 有可能向原創者買版權 ??
呀... 或者我唔想唸得呢個世界太壞...
唉..........
Fake Pilot 在 db-db.com 的新聞欄留了言,27 Aug 2005, "This is some serious shit ... or is it ?"
就算「最後冇事」,都羞家死啦!
不過廉恥呢家嘢,未必人人有,唉 ~~~!
haaa haaa haaa !
http://www.levisquarecutjeans.com.hk/2home.swf
http status 404 !!!
知死乎?
這些枯枝只會令到CLIENT對我們失去信心。
http://www.loko-asia.com/under.htm
連自己個 site 都突然要 redesign,唔知係咪又有新發現呢?如果件事揚晒,睇怕最好好似啲黑店咁,改改個名同換個招牌。又或者走回大眾化路線囉,行高檔路線?除非香港人真的很善忘啦!
哈哈...唔係俾我開口中麻。XD
循環創意!
http://mapage.noos.fr/joelapompe/
多謝約翰提供! {{ : )
> 設計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設計
我就最鍾意發揮你話個樣「口水創意」:
信仰就是生活,生活就是信仰
點解「口水創意」呢樣野用係文字度又無咁「奀」眼既呢...
有「成語」呢家嘢嘛!即「現成用語」也,字典有云:「一種語言中簡短有力的固定詞組,可作為句子的成分」。咁,仲唔明目張膽狂用?
其實,圖象處理都有類似東西,有些手法和構思都經常被循環再用,以達傳意之效 (路標為甚,不過冇人會臭駡這類設計)。不過要界定何謂剽竊?何謂動用「圖象成語」?又是另一大大題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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